初審編輯:魏鵬
責任編輯:石慧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通訊員王濤 報道
半島都市報5月23日訊 男子酒后想打牌沒東西坐,與附近一女子“搶”馬扎,遭到拒絕后雙方大打出手,女子受傷住院25天。法院判決男子支付賠償10485.93元,但因遲遲未履行被列為老賴,執行人員登門10次,終于堵住了他。5月23日凌晨,萊西市人民法院執行局40余名干警全體出動,由此拉開了“夏雨行動”集中執行“骨頭案”的帷幕。5月23日早上的行動中,萊西法院執行團隊共查找、傳喚老賴37人,司法拘留6人,執結各類案件31件,執結標的額23萬余元。

老賴被執行人員帶走。(萊西法院供圖)
原告趙某(女)與被告丁某(男)系萊西某村村民。2013年5月8日,趙某坐馬扎與其子在本村村民姜某門口玩,被告丁某酒后向趙某要馬扎,趙某不給,雙方發生爭執。丁某用馬扎打傷趙某頭部,趙某用鐵锨拍打丁某后背一下。隨后,趙某將其子送回家,和其婆婆胡某回來找丁某評理,雙方再次發生爭執并廝打,丁某將趙某摔倒在地并擊打其腹部,趙某抓傷丁某面部,胡某將趙某扶回家。事發后,丁某又踹趙某家的門,趙某報警。趙某經萊西市市立醫院診斷為頭部外傷、腦外傷反應、頭皮血腫,住院治療25天,支出醫療費7720元。趙某之傷經萊西市公安局刑事技術科鑒定構成輕微傷。
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享有身體權,任何人不得侵犯。被告因向原告要馬扎而發生爭執,在互毆中,被告將原告致傷,應承擔主要民事責任,以賠償原告經濟損失70%為宜。原告趙某因受傷而產生的損失共計14979.9元,由被告丁某賠償10485.93元(14979.9元×70%)。據此判決被告丁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趙某經濟損失10485.93元。
因丁某遲遲未履行給付義務,趙某提出了強制執行的申請,萊西市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將丁某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司法拘留一次,其仍拒不履行義務。其間,執行人員前后9次到丁某家中查找,均未找到人。5月23日凌晨五點半,萊西法院在這次“夏雨行動”中,突然出擊,毫無防備的丁某在家中被抓個正著,執行人員當即對其進行了拘傳。經執行人員電話與申請人溝通后,申請人趙某同意被執行人丁某履行案款9000元,該案即執行完畢,申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表示滿意。
據了解,此次執行行動中,萊西法院執行人員共分成三個小組,分赴望城街道、沽河街道、店埠鎮等地,查找多年“東躲西藏”的被執行人,另一組保障組負責接收被帶回的被執行人。執行人員分工配合、密切協作,共查找、傳喚老賴37人,司法拘留6人,執結各類案件31件,執結標的額23萬余元。截至發稿時,另有兩名“被抓現行”的被執行人正在籌款。
5月23日,山東省教育廳下發文件,對2017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進行補充,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民辦中小學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宣傳工作,招生簡章和廣告須經生源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詳細]
5月23日,山東省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召開,公布《2017年山東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明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法人治理結構建設、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等13項改革任務“時間表”。[詳細]
記者從5月23日召開的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擴大)會議上獲悉,在各市擇優推薦的基礎上,山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濟南市天橋區等34個縣(市、區)為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省級試點單位。[詳細]
14點42分,直升機到達救援臨時起降點諸城一中廣場,等待患兒接駁。14點56分,醫護人員順利接到新生患兒,段書華和劉娜與當地醫院的醫護人員進行了交接,簡單了解了一下患兒的病情。[詳細]
21日晚6時許,383路公交車進終點站后,車內有一位85歲的老人不肯下車,說想“環游世界”,然后支支吾吾地也說不出什么,無奈之下,司機只好報警。這時民警發現老人隨身帶著的一件衣服的口袋內露出了一張卡片,上面寫著四個女兒的電話號碼。[詳細]
5月23日上午,全市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動員部署視頻會議召開,印發工作方案,公布市級重要河湖名錄及河長設置。市委書記王藝華,市委副書記、市長傅明先任濟寧市總河長,市委副書記石光亮,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于永生,副市長任慶虎任副總河長。[詳細]